

法律分析:首先,物业公司应加强对本社区的管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等文件中,对违建行为做出明确规定或约定。同时,尽可能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和合理监督。
其次,在发现违建行为时,应及时对行为实施者以及相关业主进行书面及口头的劝阻、制止,劝阻和制止需采取合理合法方式并留存相应证据。
最后,要及时将违建行为和情况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上报并保留相关凭证。
对于小区内存在的违章搭建行为,相邻的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投诉: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请求相关部门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2、诉讼:受到影响的相邻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违建业主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如果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将该情况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对相关行为进行制止,或者依法对违建行为向提起诉讼。
物业公司不是行政机关,无权行使只有行政机关才能行使的行政权。物业公司应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查处违章建筑。可以找物业,要求他们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物业公司对管理区域内的违章搭建无权采取强制措施,不可以依据部分业主的要求进行强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处、乡镇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