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电厂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道、铁路专用线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核电站等部分用地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