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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需要提取费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23 09: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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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需要提取费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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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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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需要提取费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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