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不予受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形有:
1、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公告授权的专利,不予受理。请求人可以对终止或者放弃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专利审查委员会作出的有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全部无效的,不予受理;
3、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权全部无效,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六条 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