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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依据及程序怎么确定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28 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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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依据及程序怎么确定的?

法律分析。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三条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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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三条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法律分析: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三条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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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依据及程序怎么确定的?

法律分析。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三条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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