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地迁入本市人员,自户口迁入之日起可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当事人可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1张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