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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卖债务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27 03: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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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卖债务怎么办

企业转卖债务要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企业有清偿的能力的,可以在企业转让之前清偿债务,通过对债权和债务的整合,清偿之前的债务。若是企业没有财产偿还之前的债务,则可以通过债务担保的的方法,获得债权人的许可,进行债务转让。企业的债务没有清偿前,通常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一般要由受让公司提供担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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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转卖债务要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企业有清偿的能力的,可以在企业转让之前清偿债务,通过对债权和债务的整合,清偿之前的债务。若是企业没有财产偿还之前的债务,则可以通过债务担保的的方法,获得债权人的许可,进行债务转让。企业的债务没有清偿前,通常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一般要由受让公司提供担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企业转卖债务要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企业有清偿的能力的,可以在企业转让之前清偿债务,通过对债权和债务的整合,清偿之前的债务。若是企业没有财产偿还之前的债务,则可以通过债务担保的的方法,获得债权人的许可,进行债务转让。企业的债务没有清偿前,通常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一般要由受让公司提供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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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卖债务怎么办

企业转卖债务要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企业有清偿的能力的,可以在企业转让之前清偿债务,通过对债权和债务的整合,清偿之前的债务。若是企业没有财产偿还之前的债务,则可以通过债务担保的的方法,获得债权人的许可,进行债务转让。企业的债务没有清偿前,通常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一般要由受让公司提供担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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