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借款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质押或抵押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若提供担保,则需提供相应的担保证明文件。
2、银行将对借款人的信用、担保等情况展开调查,并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会通知借款人。
3、借款申请获得批准后,借款人需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办理公证、保险、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4、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银行将会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至相关的收款方账户。
5、经过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并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银行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并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6、贷款银行将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照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银行将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