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法典中工厂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
1、申请人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哪些情形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登记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以下这些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以下这些情形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登记:
(一)违反法律、行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