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林地使用权转让了,现在征签了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22 23:59:51
文档

"林地使用权转让了,现在征签了怎么办"

一、林场转让怎么办;1、林场转让的办理,需要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即需要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集体林场的转让可以由承包方依法自主决定,并向发包方备案。2、法律依据:《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国有林场,应当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有林场数量较多的地区,应当设立国有林场管理局或者总场,统一组织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第十四条:国有林场的经营范围和隶属关系,应当保持稳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分立、合并、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二、林场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推荐度:
导读一、林场转让怎么办;1、林场转让的办理,需要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即需要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集体林场的转让可以由承包方依法自主决定,并向发包方备案。2、法律依据:《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国有林场,应当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有林场数量较多的地区,应当设立国有林场管理局或者总场,统一组织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第十四条:国有林场的经营范围和隶属关系,应当保持稳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分立、合并、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二、林场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一、林场转让怎么办

1、林场转让的办理,需要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即需要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集体林场的转让可以由承包方依法自主决定,并向发包方备案。

2、法律依据:《国有林场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设立国有林场,应当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有林场数量较多的地区,应当设立国有林场管理局或者总场,统一组织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

第十四条:国有林场的经营范围和隶属关系,应当保持稳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分立、合并、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

二、林场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林场根据类型不同分为:国有林场属于事业单位;私营林场属于企业单位。林场是从事培育、管理、采伐森林等工作的单位,根据国家计划的要求和经济核算制的原则组织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举办,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该内容由 王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文档

"林地使用权转让了,现在征签了怎么办"

一、林场转让怎么办;1、林场转让的办理,需要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即需要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集体林场的转让可以由承包方依法自主决定,并向发包方备案。2、法律依据:《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国有林场,应当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有林场数量较多的地区,应当设立国有林场管理局或者总场,统一组织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第十四条:国有林场的经营范围和隶属关系,应当保持稳定,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分立、合并、撤销、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应当按原报批程序报原审批设立的机关审核、批准。二、林场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