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了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请假期间,事假不支付工资,病假有工资,婚假享受3天法定婚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产假和年休假是带薪休假,工资照发。具体请根据公司规定来执行。
法律分析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公司的规定来看。
请假有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等,其中就事假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
按现行规定,事假期间,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的,病假有工资,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产假也是带薪休假,但工资多少具体有规定。年休假是带薪休假,工资照发。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员工请假权益:法律规定下的请假期限与合法性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请假权益得到了保障。然而,关于请假期限的合法性存在一定的和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员工请假期限一般没有明确的硬性规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一个月的请假期限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认为是合法的,例如员工因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或康复。然而,对于一般的事假、年假等,一个月的请假期限可能超出了合理范围。因此,雇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并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总之,员工请假权益的合法性应当在法律规定下进行合理的界定和。
结语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请假的具体期限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假期来确定。事假期间,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而病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等假期则是带薪休假,工资照发。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在员工请假权益方面,法律规定了一定的和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对于较长时间的请假,雇主有权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总之,员工请假权益应在法律规定下合理界定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