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这会损害子女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而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可以协议让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该方承担全部抚养费。但如果抚养方能力不足以满足子女需求,且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将不予准许。
法律分析
一、离婚可否不要对方抚养费
1、离婚可以不要对方抚养费。但是这是对于子女的权利的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在一种情况下确实是既不用抚养孩子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就是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结语
离婚时是否可以不要对方抚养费,这涉及到对子女权益的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应包括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等,而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的解释,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另外,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全部抚养费,但如果抚养方的能力无法满足子女所需费用,会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可能不会准许此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