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义务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05 00:04:47
文档

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义务

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收集自己具有抚养优势,另一方不适合抚养的相关证据进行争取。有利条件为: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与子女关系良好、无其他子女,或另一方存在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无经济收入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推荐度:
导读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收集自己具有抚养优势,另一方不适合抚养的相关证据进行争取。有利条件为: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与子女关系良好、无其他子女,或另一方存在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无经济收入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收集自己具有抚养优势,另一方不适合抚养的相关证据进行争取。有利条件为: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与子女关系良好、无其他子女,或另一方存在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无经济收入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文档

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义务

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收集自己具有抚养优势,另一方不适合抚养的相关证据进行争取。有利条件为: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与子女关系良好、无其他子女,或另一方存在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无经济收入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