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一)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的房产,并符合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二)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和细则。
(三)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一、离了婚女方户口没了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直接分立户口即女方可持现户口簿和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单独持一个户口本。
(二)迁出即女方持现户口薄、的判决或调解书等材料,到当地户籍管理科填写户口迁移证,再带户口迁移证到将要落户地的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这里女方可以选择将户口回迁至结婚前户口所在地,但必须取得原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当然也可以选择持本人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
(三)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还能在村里吗
女方户口在男方家,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出。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