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需要下列手续:
(一)要求离婚的这一方要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二)起诉之后会进行审查,会在七日之内绝对是否立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然后被告要进行答辩。
(三)接下来原告收到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诉讼费。
(四)安排开庭审理。
(五)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想离婚,找不到人如何解决
想离婚对方找不到人的,想离婚的这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
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经常居住地的起诉。起诉后会对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公告期满视为送达,会安排开通审理。
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对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其配偶可以先向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样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针对欠钱不还的人要怎么提起诉讼
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想起诉的。债权人首先应当写好起诉状,然后需要带着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起诉后会在七天内决定立案与否;对于决定连的,原告需要缴纳诉讼费,然后等待开庭参加诉讼即可。
一般债务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有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了。
三、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四、被监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