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员工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其工资;但是因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约定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部分工资。
用人单位只能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