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孩子不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详情如下:
一、鉴于孩子的心理发展达不到对这件事做出最佳利弊取舍的程度,法律不赋予孩子这种权利;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为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等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责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