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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能有哪些行为?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12 0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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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能有哪些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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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都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还是需要出庭的,律师可以行使的相关代理权限,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注清楚,跟律师形成代理关系后,授权委托书一般都是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一、刑事拘留找律师流程是怎样的

1、被刑事拘留后,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程序包括:

(一)、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二)、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

(1).订立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委托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

(2).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

(三)、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2).与本案有关的书证、物证等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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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能有哪些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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