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和被告查看证据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另外,管辖权在诉讼过程中是恒定的,不受事实变化的影响。被告可以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管辖恒定
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管辖恒定反映了诉讼经济的要求,它既可以避免管辖变动造成的司法资源的浪费,又可以减少当事人讼累,使诉讼尽快了结。
被告是否能查看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的证据材料。因此,被告可以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跟承办法官联系就好。
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副本里有附原告的证据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结语
《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被告的住所地或者法人组织的住所地为管辖。同时,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多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涉及多个辖区时,各都有管辖权。管辖恒定原则保证了诉讼经济和当事人的利益,避免了管辖变动带来的资源浪费和诉讼延误。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附上证据清单,被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