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证人不愿意做证据就不敢作证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11 13:37:54
文档

证人不愿意做证据就不敢作证吗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有作证的法律义务,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证人实行有效的司法保护、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以及保护证人以及其家属的安全措施等。但如果证人因各种顾虑仍然拒绝作证,势必会影响到案件的下一步侦办。因此,办案人员在切实保障证人的法律权利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才能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一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推荐度:
导读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有作证的法律义务,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证人实行有效的司法保护、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以及保护证人以及其家属的安全措施等。但如果证人因各种顾虑仍然拒绝作证,势必会影响到案件的下一步侦办。因此,办案人员在切实保障证人的法律权利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才能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一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有作证的法律义务,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证人实行有效的司法保护、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以及保护证人以及其家属的安全措施等。但如果证人因各种顾虑仍然拒绝作证,势必会影响到案件的下一步侦办。因此,办案人员在切实保障证人的法律权利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才能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一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二条对于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人民、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人民、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第六十三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文档

证人不愿意做证据就不敢作证吗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有作证的法律义务,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证人实行有效的司法保护、对证人出庭作证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以及保护证人以及其家属的安全措施等。但如果证人因各种顾虑仍然拒绝作证,势必会影响到案件的下一步侦办。因此,办案人员在切实保障证人的法律权利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对公民加强法制及素质教育,才能提高其出庭作证的自觉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一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