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11 13:17:38
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
律师分析。待证事项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代理人;审判员、陪审员、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不能担任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导读律师分析。待证事项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代理人;审判员、陪审员、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不能担任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律师分析:
待证事项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 诉讼代理人;审判员、陪审员、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不能担任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
律师分析。待证事项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代理人;审判员、陪审员、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不能担任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