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屋分两类:一类属于配套商品房,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与市场价无区别,无转让期限,可自由交易。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查看房产证情况。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注意事项: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
拓展延伸
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非农子女继承与过户
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非农子女是指在农村地区,将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合法转让给非农村户籍的子女的过程。这种转移通常涉及过户手续,包括相关法律文件的办理和登记等程序。这一举措旨在满足农村家庭的合理需求,让非农子女能够继承和享有家乡的房产。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村房屋闲置和继承问题,还能促进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和资源配置。同时,这也为非农子女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居住条件,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通过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非农子女,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家庭财产的合法继承,为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结语
拆迁安置房屋分为两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通过其他方式安置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属于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交易。购买拆迁安置房前,需查看房产证情况。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非农子女,解决了农村房屋闲置和继承问题,促进了人口流动和资源配置,为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