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询问证人的程序)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刑诉规则》第一百六十条询问证人,应当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并且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但是不得向证人泄露案情,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
《刑诉规则》第一百六十一条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九条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条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并应当向证人、被害人出示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询问中,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