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年满18岁是否还有监护人
在我国年满18岁没有监护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都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也可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配偶、父母、子女,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担任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