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小孩监护人首位是谁
规定小孩监护人首位是父母,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可以代为放弃继承遗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代为放弃继承遗产。因为这是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律规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根据该规定,即使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同意放弃继承权,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放弃的,其代理行为也是无效的。
三、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护人的职责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利用或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请求人民给予保护,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教育被监护的未成年人,使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