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法定监护人一般是指父母,但是如果未成年的父母死亡或者是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这些近亲属依顺序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儿童法定监护人应该由其父母来担任,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其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其中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范围如下: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未成年人的兄、姐。
4.成年人的配偶。
5.成年人的父母、子女。
6.成年人的其他近亲属。
7.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