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没有权利搜查家里需要视情况而定:
1、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3、一般情况下,没有搜查证,不可以随便对民宅进行搜查。没有搜查令且不存在法定紧急情形强制搜查的,涉嫌程序违法,可以向上级门反映投诉。
总的来说,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没有权利私闯民宅,法律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进入民宅进行搜查,那么应该持有合法的搜查命令,比如机关、检察机关或者签署的搜查证,并且出示的工作证件证明身份。否则屋主可以拒绝进入。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