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可以不换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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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3 20:12:55
失业保险可以不换单位吗?
失业保险在换单位后能续交。如果职工的新单位跨统筹地区的,则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也累计计算。但是一般必须在两年内及时缴纳失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导读失业保险在换单位后能续交。如果职工的新单位跨统筹地区的,则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也累计计算。但是一般必须在两年内及时缴纳失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在换单位后能续交。如果职工的新单位跨统筹地区的,则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也累计计算。但是一般必须在两年内及时缴纳失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可以不换单位吗?
失业保险在换单位后能续交。如果职工的新单位跨统筹地区的,则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也累计计算。但是一般必须在两年内及时缴纳失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