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4日市第1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的概述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以不动产(房屋)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租赁合同,除了要遵守一般租赁合同的规定以外,应当注意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的概述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以不动产(房屋)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租赁合同,除了要遵守一般租赁合同的规定以外,应当注意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