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险包括以下几种:1、交强险;2、车损险;3、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等。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如果车主购买有玻璃险,则属于在保险范围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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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险包括哪些险种
全险可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商业车险又可分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附加险。
拓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2014年7月,*向各财险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商业车险费率分为基准纯风险保费、基准附加费用、费率调整系数三个部分计算,并要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大数法则,建立商业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
2020年,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复杂问题,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银*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次车险综合改革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改革后,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改革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并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改革还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在商车险方面,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全险包括哪些险种
全险可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商业车险又可分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附加险。
拓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2014年7月,*向各财险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商业车险费率分为基准纯风险保费、基准附加费用、费率调整系数三个部分计算,并要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大数法则,建立商业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
2020年,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复杂问题,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银*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次车险综合改革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改革后,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改革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并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改革还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在商车险方面,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