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首
套房认定 标准主要 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购买者 必须为上 海市户籍 居民,购 买住房时 必须提供 有效的购 房合同和 购房凭证 ,并缴纳 相关费用 。首套房 认定条件 包括:购 买者在上 海市未拥 有同类住 宅,未参 与其他住 宅的购买 、出租、 抵押等行 为,未拥 有符合上 海市住房 保障 规定的住 房,未拥 有上海市 居住证。 此外,根 据银行的 角度来看 ,首套房 认定标准 是“认房 又认贷” ,即购房 者家庭是 否有住房 和按揭贷 款记录。 如果购房 者之前曾 经购买过 房产,但 已经结清 贷款并已 经卖掉, 名下无房 ,再次购 买新房也 算首套房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上海契税首套和二套界定
法律分析:首套和二套房的判定标准不同,所享受的契税优惠*、缴税比例也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先来看下首套房的判定标准,需满足3个条件:
1、买房人年满18周岁;
2、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
3、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90-144平米普通住房,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144平米以上则按3%税率征收。 如果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者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各交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包括购房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以下几种情况均被判定为二套:
1、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2、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5、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6、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7、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二套房契税不享受优惠*,一般为3%,各地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通常在3%-5%范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上海契税首套和二套界定
法律分析:首套和二套房的判定标准不同,所享受的契税优惠*、缴税比例也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先来看下首套房的判定标准,需满足3个条件:
1、买房人年满18周岁;
2、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
3、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90-144平米普通住房,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144平米以上则按3%税率征收。 如果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者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各交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包括购房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以下几种情况均被判定为二套:
1、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2、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5、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6、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7、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二套房契税不享受优惠*,一般为3%,各地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通常在3%-5%范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