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条原件在民事诉讼中的保管和提交规定。起诉后,原告保管借条原件,开庭时提交给法庭。调解或判决后,保存原件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原告撤诉时,将退还原件给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也应提交原物,若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
第一,起诉被立案受理后,借条原件一般应当由当事人自己保管,直到开庭举证时,原告才向法庭递交;
第二,开庭时递交给法庭的借条原件,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结案,就必须由保存在卷宗中,不会再给原告了,因为这是处理案件的依据;
第三,如果原告撤回起诉,原件会退还给当事人,由当事人保存。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拓展延伸
民间借贷纠纷:借条原件的归还程序和要求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原件的归还程序和要求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借款纠纷经过起诉并最终得到的判决,借条原件通常需要归还给借款人。归还程序一般是通过向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据和判决文书,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归还。同时,可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签字确认等文件,以确保归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原件的归还程序和要求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的指导,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原件的归还程序和要求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判决后,借条原件通常需要归还给借款人。归还程序一般通过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据和判决文书,并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归还。同时,可能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和签字确认等文件,确保归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遵守法律规定和指导,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