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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0 2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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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是什么?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第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等自由。第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第四,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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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第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等自由。第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第四,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

第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等自由。

第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第四,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拘役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由机关就近执行,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其具有以下特征:

1,不移送监狱执行,而由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1至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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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是什么?

管制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管制刑属于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即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第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即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迁居等自由。第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第四,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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