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0 12:32:51
文档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债权质押后,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质押的债权不得转让。如果出质人转让债权从而且得到的价款,要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推荐度:
导读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债权质押后,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质押的债权不得转让。如果出质人转让债权从而且得到的价款,要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债权质押后,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质押的债权不得转让。如果出质人转让债权从而得到的价款,要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文档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债权质押后,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质押的债权不得转让。如果出质人转让债权从而且得到的价款,要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