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社保报销比例 法律问题
            
                    来源:动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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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10-10 12:16:24
                    
            
            
                         
                
                
                    新生儿社保报销比例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新生儿在其选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药费,按80%记账报销。此外,新生儿常见的感冒发烧,黄疸肝炎,皮肤病等疾病都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导读法律分析。新生儿在其选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药费,按80%记账报销。此外,新生儿常见的感冒发烧,黄疸肝炎,皮肤病等疾病都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新生儿在其选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药费,按80%记账报销。此外,新生儿常见的感冒发烧,黄疸肝炎,皮肤病等疾病都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社保报销比例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新生儿在其选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药费,按80%记账报销。此外,新生儿常见的感冒发烧,黄疸肝炎,皮肤病等疾病都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