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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向单位借款属于什么行为?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0 12: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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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向单位借款属于什么行为?

属于挪用行为。行为人以单位名义借款,单位就负有按约定将借款及时归还的责任,所得的借款应视为单位的,借款人将该款项用于自己使用属挪用进行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如果数额较大则构成挪用罪。一、挪用罪应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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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属于挪用行为。行为人以单位名义借款,单位就负有按约定将借款及时归还的责任,所得的借款应视为单位的,借款人将该款项用于自己使用属挪用进行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如果数额较大则构成挪用罪。一、挪用罪应该如何认定。


属于挪用行为。行为人以单位名义借款,单位就负有按约定将借款及时归还的责任,所得的借款应视为单位的,借款人将该款项用于自己使用属挪用进行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如果数额较大则构成挪用罪。

一、挪用罪应该如何认定

对挪用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1、挪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2、挪用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3、挪用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挪用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的使用权。

二、现在法律是否有关挪用的刑事罪

行为人若有挪用行为,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认定挪用行为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认定挪用行为应注意的问题: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行为,挪用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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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向单位借款属于什么行为?

属于挪用行为。行为人以单位名义借款,单位就负有按约定将借款及时归还的责任,所得的借款应视为单位的,借款人将该款项用于自己使用属挪用进行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如果数额较大则构成挪用罪。一、挪用罪应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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