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户不可以开专票。根据《税务机关代 开专用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个体户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代开专用需要的资料如下: 1、国税 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 2、申请代开专用审批表一式两份; 3、公章; 4、 专用章 ; 5、购货方 一般纳税人 资格证明复印件; 6、税务需要的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
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