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0 13:06:05
可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以质押的权利有。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导读法律分析。可以质押的权利有。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分析:
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可以设定权利质押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可以质押的权利有。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