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实施的特岗教师,你怎么看?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0 19:18:22
对于国家实施的特岗教师,你怎么看?
法律分析。特岗教师是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中公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导读法律分析。特岗教师是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中公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特岗教师是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中公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国家实施的特岗教师,你怎么看?
法律分析。特岗教师是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中公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