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向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机关发出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由机关执行。机关还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控制刑期;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