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会不会加重刑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11 02:09:09
文档

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会不会加重刑罚

一、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会不会加重刑罚。1、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如果是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刑罚不会加重。2、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二、刑事诉讼中的二审是不是终审。
推荐度:
导读一、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会不会加重刑罚。1、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如果是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刑罚不会加重。2、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二、刑事诉讼中的二审是不是终审。


一、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会不会加重刑罚

1、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如果是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刑罚不会加重。

2、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

二、刑事诉讼中的二审是不是终审

1、一般情况下,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任何规则都有例外,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就是二审终审制的例外。

2、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发动或申请再审,由人民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申诉或者的抗诉等提起。

3、同时,当事人以申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需要满足以下时间的要求:

(1)人民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2)超过2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4、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二审就意味着审判的终结,意味着判决的生效。但是,如果一审和二审的案件确实有错误而影响公正的判决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这也是司法公正在程序方面的提现。

文档

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会不会加重刑罚

一、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会不会加重刑罚。1、一般情况下刑事二审如果是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刑罚不会加重。2、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二、刑事诉讼中的二审是不是终审。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