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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由什么部门认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1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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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由什么部门认定?

法律分析。安全责任事故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有关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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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安全责任事故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有关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安全责任事故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有关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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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由什么部门认定?

法律分析。安全责任事故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有关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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