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辖区内的县级驾管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未设立县级交管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级交管部门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辖区的,依据事故起始点确定管辖辖区;还是不能解决就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一级指定管辖。
一、在异地高速违章怎么处理?
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处理规定”)相关条例,其中第4条明确指出,对交通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也就是说,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在外地发生的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违法行为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交管部门按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对事实有异议的,到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以设区的市为界,下同)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可以将记录违法行为的信息、证据转至机动车号牌核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不接受处理的后果。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有异议的,核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其到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车辆在外地违章停车贴条可在本地交罚款吗
车辆在外地违章停车贴条不可以在本地交罚款。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交通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三、违章到哪里去处理
如果是现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报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及时通知争议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