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规定,起诉人必须在了解到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在收到起诉状后的7天内立案或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的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10天内向提交有关行政行为的材料,并提出答辩状。在收到答辩状后的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开庭程序包括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最后,将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1、起诉。
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
人民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
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拓展延伸
拆迁未安置引发的行政诉讼:权益保护与法律救济
拆迁未安置引发的行政诉讼涉及权益保护与法律救济。在这种情况下,受影响的居民或企业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旨在解决与行政行为有关的争议。当拆迁未安置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相关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调解、庭审和判决等环节。通过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获得法律救济,维护自身权益,追求合法权益的保护与维护。
结语
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当事人可以维护自身权益,追求合法权益的保护与维护。起诉、审查受理、答辩、开庭和作出判决等环节构成了行政诉讼的程序流程。在拆迁未安置引发的行政诉讼中,受影响的居民或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行政诉讼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起诉讼;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