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未批先建的房屋怎样处理
房子未批先建有什么后果,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法律所规制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有两个组成要件:一是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是开工建设。
因此,虽然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但已停止建设的,则应视为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经终了。未批先建并已经投产的建设项目及未批先建未建成即停止建设的建设项目,均满足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这一要件。
同理,若未批先建并已经投产满两年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未批先建行政处罚,则已经停建满两年的建设项目亦应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从常理来看,已停建满两年的项目再进行处罚也就显得更不公平了。
实务中,很多基层环境执法人员之所以存在不理解,主要是因为:
第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执法理念尚未变更,项目建成投产满两年后,即使不能对其进行未批先建的行政处罚,还可以通过三同时及日常环境监管对企业的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不理解对行政处罚实施时效的法律意义。行政处罚时效本身就是为了让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避免行政相对人处于一种长期错误的信赖之中,以为不会有事或者不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二、我房屋在规划先建的,有赔吗
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予以裁决
三、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如何处理
1、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可以在建设后补充申请。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或者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