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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涉外离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06: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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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这里的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主要指:或者是婚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具有外国国籍人或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原婚姻关系是在国外缔结的。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准许离婚,但各国法律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很不一致,国际上主要是通过各国的国际私法调整离婚的法律冲突。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我国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我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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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这里的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主要指:或者是婚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具有外国国籍人或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原婚姻关系是在国外缔结的。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准许离婚,但各国法律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很不一致,国际上主要是通过各国的国际私法调整离婚的法律冲突。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我国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我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这里的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主要指:或者是婚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具有外国国籍人或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原婚姻关系是在国外缔结的。

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准许离婚,但各国法律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很不一致,国际上主要是通过各国的国际私法调整离婚的法律冲突。

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我国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就有管辖权。

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我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管辖。

一、涉及婚姻纠纷的处理方法

1、涉外婚姻离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提起,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我国人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起诉。

2、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

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内国法决定。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7、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我国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我国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可以受理管辖。但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所属国是否承认第三国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不承认的,最好不要在中国办理离婚,双方国家都承认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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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这里的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主要指:或者是婚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具有外国国籍人或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原婚姻关系是在国外缔结的。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准许离婚,但各国法律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很不一致,国际上主要是通过各国的国际私法调整离婚的法律冲突。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我国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我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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