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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时, 法律条件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7 06: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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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时, 法律条件有哪些

(一)管辖;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我国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起诉。一、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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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管辖;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我国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起诉。一、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一)管辖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我国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起诉。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我国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

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对不在中国居住的当事人送交诉讼文书,分别情况,可以委托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代为送达,依协议委托外国代为送达,或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见域外送达)。还可以邮寄送达。离婚诉讼自收到判决书时生效。

二、涉外离婚要怎么走离婚程序

华侨在中国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居住地以必须由结婚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的,结婚地或者一方在中国的最后住所地人民管辖。居住地国以必须由国籍所在国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一方在中国的原居住地或者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中国的,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居住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外方当事人向居住地国起诉,内方当事人向我国人民起诉的,由被起诉的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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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时, 法律条件有哪些

(一)管辖;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我国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起诉。一、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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