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强制拆迁程序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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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11:47:19
执行强制拆迁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人民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应当在5日内江裁定送达被拆迁人,同时进行催告,如果催告仍然不搬迁或者交出土地的,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拆除前,要将被执行房屋内的物品搬出保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导读法律分析: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人民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应当在5日内江裁定送达被拆迁人,同时进行催告,如果催告仍然不搬迁或者交出土地的,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拆除前,要将被执行房屋内的物品搬出保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人民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应当在5日内江裁定送达被拆迁人,同时进行催告,如果催告仍然不搬迁或者交出土地的,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拆除前,要将被执行房屋内的物品搬出保存。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
执行强制拆迁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人民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应当在5日内江裁定送达被拆迁人,同时进行催告,如果催告仍然不搬迁或者交出土地的,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拆除前,要将被执行房屋内的物品搬出保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