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还要去税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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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6 12:03:10
变更法人还要去税局吗
变更法人还要去税务局。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若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在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有: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工商登记变更表。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具体包括正本、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导读变更法人还要去税务局。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若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在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有: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工商登记变更表。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具体包括正本、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变更法人还要去税务局。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若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在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有: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工商登记变更表。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具体包括正本、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变更法人还要去税局吗
变更法人还要去税务局。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若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在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需要的资料有: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工商登记变更表。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具体包括正本、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