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的问题有:
1、过错种类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起诉离婚不要对女方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可以获得精神赔偿吗
因为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被家暴方可以对家暴方提出精神赔偿;根据《民法典》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